市属企业公务车辆一批
项目编号:HZCQ0124094-1 | 发布时间:2024-12-17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
转让标的 | 市属企业公务车辆一批 |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 | |
项目编号 | HZCQ0124094-1 | 展示时间 | 公示期内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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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机构 | 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 标的1:北京 车牌号码:鲁R78N07 底价:4100.00元 型号:北京牌BJ6450BKV5A,车架号:LNBMDBAH8FU101393,发动机号:F04E21868,注册日期:2015年11月,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已行驶参考里程约7.7万公里。有行驶证,无登记证书。 以上展示地点:长江东路华瑞中心;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13105426802
标的2:宝骏 车牌号码:鲁R5B33M 底价:17500.00元 型号:宝骏牌730LZW6471ABY,车架号:LZWADAGAXHB086055,发动机号:18H51511149,注册日期:2017年7月,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7月,已行驶参考里程约3.73万公里。有行驶证,有登记证书。 以上车辆展示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57530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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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车辆交易均不包含车牌。 2、转让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转让标的以实际查看现状为准。 3、意向受让方在符合交易保证金到账要求的情况下,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交易,不允许他人代替。 4、若竞买不成功,我公司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交易保证金;若竞买成功,交易保证金直至办理完车辆过户或报废手续、结清交易佣金后无息退还。若中途退出、串通压价、干扰竞买,取消其竞买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5、本次转让标的车辆均不包括所属车辆商业保险,受让方自行核对车辆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初次登记时间、已行驶里程、是否为事故车辆、是否有违章罚款、扣分、缺失配件、未年检、保险、轮胎与配置不符、车辆能否过户、车辆是否超过报废年限、车辆停车费、车辆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等)。由于受让方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兴菏公司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车辆办理过户时间为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过户、改漆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其车辆欠交费用(含年检费用、违章罚款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本公司不保证本次交易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7、车辆车身有“公务”及所属单位相关标志的需自行改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本次交易网络竞价由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5分钟(即300秒),限时竞价1分钟(即60秒)。标的1限时竞价结束后,标的2即时进入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长同样为5分钟(即300秒),依次类推。 | |||
受让资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标的 | |||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2024年12月23日下午16: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交款凭证(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及其他报名材料到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交易规则、网络竞价承诺函等相关文件,签订完毕后,由意向受让方进行账号注册,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可在指定的竞价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 | |||
交易保证金 账户 | 账户名称: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 |||
保证事项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交易保证金必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必须备注:项目编号:HZCQ0124094-1保证金和意向受让方姓名。受让方应按规定时间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或报废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交易时间及地点 | ||||
交易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09时30分 | 报名地点 | 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济南路666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0-51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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