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鲁西新区2023-1(公共事业)项目建设房屋残值项目
项目编号:HZCQ25047 | 发布时间:2025-04-09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
转让标的 | 菏泽鲁西新区2023-1(公共事业)项目建设房屋残值项目 | 挂牌日期 | 2025年4月9日 |
项目编号 | HZCQ25047 | 展示时间 | 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
产权交易机构 | 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 菏泽鲁西新区2023-1(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佃户屯办事处闽江路南侧位庄社区61处院落房屋及其他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5223.71平方米,砖混、砖木等结构。本次估价不包含估价对象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详见《房产残值估价报告》鲁中大恒正房估字第[2025]0001号,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底价:106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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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物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兴菏公司不对标的表现的数量和质量做任何担保。 2、受让方成交后需另行交纳施工保证金及环保保证金10万元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施工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结算施工保证金等费用。 3、进场时间由转让方另行通知。工期为10天,延误时间从施工保证金中每天按10000元扣除,特殊情况除外。 4、受让方应在拆除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确保该项目施工安全无事故,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划定的警戒区域,采用标志带或其它材料隔离,并指派专人现场监护等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受让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受让方应当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施工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办理结算施工保证金及环保押金等费用。 5、成交后,受让方必须每天安排人员到现场配合转让方进行收钥匙并办理交接手续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造成转让标的被盗、灭失等导致价值贬损的风险的,移交时标的物的现状与评估或受让方考察时的状况不一致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物状况发生变化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转让方和兴菏公司进行补偿。 6、施工标准和要求:拆除项目中,地基需与周边地面齐平。 7、根据环保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加强拆房扬尘治理,保障城市环境,受让方必须按照环保6个百分百的要求进行施工,拆除完毕后,受让方需自行购买防尘网,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防尘网的铺设,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建筑物拆除需湿法作业,对建筑物进行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受让方必须配合转让方做好防尘工作,如因受让方操作不规范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因环保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施工期间应听从转让方指挥,受让方因环保问题不配合转让方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环保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转让方有权进行追偿。 8、标的物拆除及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如因受让方操作不当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由受让方负责。 9、所有的拆除项目,所有施工人员、设备及其他人员由于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受让方负责,施工过程中,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出入人员由于安全防护工作的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所有的施工过程及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等与兴菏公司无关。 10、拆除许可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转让方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工期,必须服从服务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严格按照要求和工期完成施工。 11、受让方不能将该项目的所有拆除权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方一经发现将扣除受让方施工保证金,并取消受让方资格。 12、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已进行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网址:https://jpxt.hzggzyjy.com/project
本次交易网络竞价由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即600秒),限时竞价1.5分钟(即90秒)。 | ||
受让资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法人,具有相关资质。在规定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持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公章,前来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 | ||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2025年4月11日下午16: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交款凭证(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及其他报名材料到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交易规则、网络竞价承诺函等相关文件,签订完毕后,由意向受让方进行账号注册,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可在指定的竞价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 | ||
交易保证金账户 | 账户名称: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 ||
保证事项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交易保证金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须备注:项目编号:HZCQ25047保证金。 | ||
交易时间及地点 | |||
交易时间 | 2025年4月14日 上午09时30分 | 报名地点 | 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济南路666号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0-5101001 6208819 | |||
微信公众号 | 菏泽市产权交易平台 | 网址 | |
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周先生 电话:13791469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