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发布时间:2022-01-14

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强化源头防腐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共资源交易的廉政风险,结合交易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分权、制约、监督为手段,着力构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权力运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健全规范的原则。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流程,采取规范程序、优化流程、制约权力等有效办法,把防范措施落实在交易运行之中,规范交易工作人员的用权行为。

(二)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处置的原则。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做好交易过程权力运行的公开;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对防控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处置。 

三、实施对象

交易中心全体员工。

四、主要内容
     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全力查摆从交易项目登记、开评标现场组织、中标公示、档案管理等交易环节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再从业务流程、岗位风险、自律监督、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逐条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注重对管人、管财、管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公开办事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实行重点岗位公示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定期轮岗交流。

把人事、财务、项目交易管理等权力的干部职工作为重点对象,时常提醒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分级开展日常谈话和中层干部任前谈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通过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和后期处置办法,有针对性地规范流程运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发生,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着力形成以强化岗位为点、以规范程序为线、以完善制度为面的全面覆盖、层层监管、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具体措施

(一)排查交易风险点

中心充分结合全国各地交易中心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找每个交易环节中潜在风险点,做好调查核实,掌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结合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和研判,注重从中问题

(二)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

交易中心要经常开展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对相关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理,针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加以提醒,防患于未然。一是上廉政党课。邀请有关专家、市纪委有针对性的干部上廉政党课的方式及时加以提醒。二是通报典型案例。针对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尤其是公共资源领域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剖析案发原因,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用现实案件说纪讲法,提醒干部引以为戒。三是交心谈心。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员工个人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采取交心谈心的方式,及时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有效防止错误的发生。四是任职廉政谈话。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分析岗位廉政风险和个人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等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廉政谈话方式,不断丰富廉政谈话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结合廉政风险排查结果,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分类开展廉政教育。六是全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以廉政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

(三)完善责任追究

按照“一岗双责”制要求,建立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中心领导班子对中心及所属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中心经理对中心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对班子成员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责任分解到人。